一、潮州公積金提取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個人專戶內的存款余額:
(一)離休、退休的。符合法定離、退休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職人員提供離、退休證或離、退休審批表;失業(下崗)人員憑居民身份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時,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和勞動部門或醫院(縣級以上)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
(三)戶口遷出潮州的。申請提取時,提供戶口遷移證明。 (四)出境定居的。申請提取時,提供經簽證的護照或定居簽證。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供死亡證明和與死者關系(贈與合同)證明。
(六)外來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時,提供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和本人身份證。
(七)購買自住住房(含經濟適用房、二手房等)的。申請提取時,應提供買賣契約和購房發票或房屋所有權證書。
(八)新建、改建自住住房的。申請提取時,提交規劃、建設部門允許新建、改建的證明。
(九)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請提取時,提交房屋安全鑒定管理部門或“核心”、所在地“管理部”認可的部門出具的房屋鑒定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十)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申請提取時,提交購房貸款合同和上次償還貸款的證明。頭次可提取個人專戶中的全部款項,在貸款期限內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但每次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貸款余額。
(十一)房租支付超出家庭工資總收入的10%的。申請提取時,應提交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交和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可一次性提取至租賃合同期滿超過收入10%部分的租金。
按(一)至(六)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專戶;按第(七)至(十一)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提取其個人帳戶的存儲余額,但不得銷戶。
二、潮州公積金提取流程
步驟一:
提出申請: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比照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出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步驟二:
手續辦理:由職工憑申請書和相關材料到中心或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
溫馨提示:職工較多的單位,可由專職人員統一辦理提取審批手續,但必須由職工本人提取。
三、潮州公積金提取額度
1、購買、新建、改建、大修的房屋: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所需資金。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1)首次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所購房款首期款額和已供款額的總和。
(2)再次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年度實際應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之和。
3、提前還貸:支取金額不得超過提前還貸的金額。
4、租房:可一次性提取至租賃合同期滿超出收入10%以上部分的租金。
5、重大疾病:提取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住院費用。
6、低保:提取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住院費用。
7、增設電梯:不能超過因增設電梯分攤的實際支出費用。
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sydw/szfgjj/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