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目前沒有限購政策
凡是房產交付時間不足5年的,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有兩種交納方式:1.適用于可以提供房產原價值憑證的:(實際成交價格-原購買價格-合理費用)×20%;2.適用于不能提供房產原價值證明或者合理費用憑證的:房產實際成交價格的1%。合理費用一般是指業主在購房時所交納的稅金、貸款利息、裝修費用、公證費、手續費等,但是需要提交相應的憑證,如裝修款發票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其中住房裝修費用還有詳細規定: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納稅人原購房為裝修房,即合同注明房價款中含有裝修費(鋪裝了地板,裝配了潔具、廚具等)的,不得再重復扣除裝修費用。支付的住房貸款利息,憑貸款銀行出具的有效證明據實扣除;支付的手續費、公證費等,憑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據實扣除。
舉例說明個人所得稅的繳納
假設王先生賣了一套價值100萬元,房齡3年的二手普通住房,房產原購買價為50萬,相關合理費用為10萬元,如果他不能提供房產原價值證明或者合理費用憑證,那么他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萬元(100*1%)。若他能提供房產原價值證明或者合理費用憑證,那么他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8萬元(100-50-10)*20%。
特殊政策限制的房子
對于購房者來說,國家的調控政策也是需要時時關注的,很多地區的房子不僅僅是限購,還有“限售”,買了之后是不能馬上轉手的
還有其他一些特殊性質的房子,比如北京近日推出的共有產權房,這種房子價格會明顯低于同地段、同品質的普通商品房,但是只能購買相應的份額,是通過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方式,政府將其持有的部分產權的“使用權”讓渡給首次購房人。
但是,如果未滿5年,是不允許轉讓房屋產權份額的。如果滿5年,則可以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轉讓對象仍為符合購買共有產權房屋條件的人。
因此,有政策限制的房子在買賣時,要看清政策規定,仔細研究當中的限制規定會不會影響自己的居住和使用。
熱點城市商住房
與住宅相比,商住房有以下弊端:商住兩用房土地出讓年限最長為50年,而且現在需要全款買房;大多數商住房是商水商電,水電等費用標準高于住宅;商住房不能遷入戶口,不能享受學校、居委會等配套設施;商住的物業費、供暖費,要比住宅貴很多;商住的公攤面積比較大,且因為有居住也有辦公,人員混雜,居住環境差。
今年年初,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其中提到了“商改住”房子的限購問題。對于個人購房者來說,之前不限購的商住房,現在不僅限購,而且只能買二手商住房,此外,商住房購房人必須滿足在京無住房和商辦類房產記錄,且在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此外,即使有資格買商住房的個人,也無法跟銀行申請房貸,必須全款。
在現實中,這些條件很難滿足。從企業方來看,已經有政策規定,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在這種情況下,考慮到土地使用年限,恐怕難有企業會從個人手里購買二手商住兩用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