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積金提取主要有以下提取類型:購房商品住房提取,大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離、退休提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職工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提取。
那么吉林住房公積金提取方法是什么?所需什么材料?辦理流程是什么?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吉林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吉林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住房,月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資收入比例25%以上的;
4、離休、退休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因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入校學習、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調動、單位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職工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吉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1.購買商品自住住房,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吉林省銷售不動產發票或吉林省地稅資金往來預收款憑證;2.購買房改房,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審批表、購房收據;3.購買存量(二手)房,需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4.購買集資房,需提供集資建房協議、購房收據;5.對拆遷安置實行產權調換交付購房款的,需提供產權調換協議書(房屋拆建補償安置補充協議書)、拆遷交納擴大面積資金審批表、稅檢發票;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經市、縣(市)規劃局審批的個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個人住宅用地許可證;
二、吉林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辦理流程
(一)辦理人持要件提出申請;
(二)各分支機構對要件進行審核;
(三)審批通過后,辦理人確認并簽字,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名下的銀行卡;
(四)業務辦結后,初審柜員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上加蓋業務受理章,辦理人將《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單位留存聯返還單位,作為記賬憑證。
辦理時限
符合規定的,即時辦結;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該筆業務受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