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比例×個人還貸能力系數(目前個人還貸能力系數為0.3)×12(月)×實際可貸年限(男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女為55歲,可貸年限商品房不超過30年,二手房不超過20年)。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白城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及計算方法,供大家參考。
一、白城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
2024年白城的公積金貸款的政策還未公布,以下仍是沿用往年的相關政策
自2023年11月17日起,白城市將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及額度。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二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參照執行。多子女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上限上浮10%。
二、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留存不少于6個月的繳存余額,補繳、躉繳等形式不視為連續繳存。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通常情況下,申請人的月平均收入應當大于或等于月還款額的兩倍。
3、有規定期限內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產權住房且房屋用途為住宅,按照《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確定。
4、申請人及其配偶兩年內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5、職工家庭成員的住房套數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符合“認房認貸”的條件!罢J房”即臺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套數,“認貸”即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
6、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住房作為抵押。
7、已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及相關規定。
8、已支付不低于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如職工需同時申請組合貸款的,根據公積金中心和銀行的首付比例高者為準。
三、白城公積金的提取新政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第三條 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金融業務由管理中心委托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托銀行”)辦理。
第二章 提取范圍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繳存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無房職工租住住房的;
(七)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八)支付老舊小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的;
(九)繳存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第六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六)(七)(八)項情形的,一年內僅可就一種情形申請提取,配偶可同時提取賬戶存儲余額。
第七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七)項情形的,同時有多筆不同類型住房貸款的,只允許按其中一筆貸款辦理提取,首先償還白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第八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情形的,提取后一年內不得貸款。如所購住房因故發生退房的,須退還其所提取的公積金。
第九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三)(四)(五)(九)項情形的,賬戶須處于封存狀態。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提取條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凍結的;
(二)住房貸款逾期未償還的;
(三)非用于償還本市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四)購買商住兩用房或償還商住兩用房貸款本息的;
(五)已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沖協議的;
(六)同一房屋一年內已辦理過購房提取的。
第三章 提取憑證及時限
第十一條 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可通過業務網點或網上渠道辦理,并按要求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婚姻狀況、契稅信息、不動產權信息、社會保險狀況、戶籍信息、貸款還款信息采取與相關部門數據共享方式核驗。
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供公證書或授權委托書(加蓋委托人單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證和受委托人身份證。
(一)購買商品期房的:提供身份證、購房合同(全款)、增值稅發票,以契稅日期為起始日一年內在購房地辦理。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身份證,以契稅日期為起始日一年內在購房地辦理。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身份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預(決)算書、建筑材料及施工費用發票,以不動產權屬登記日期為起始日一年內在建房地辦理。
(四)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身份證、房產部門簽發的危房鑒定書(等級為C級或D級)、建設工程預(決)算書、建筑材料及施工費用發票,以竣工驗收日期為起始日一年內在大修住房地辦理。
(五)離休、退休的:提供身份證。
(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身份證、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毠趧幽芰﹁b定表(1-4級)。
(七)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繳存的:提供身份證,封存六個月后辦理。
(八)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原件。
(九)無房職工租住住房的:提供身份證、租房合同。
(十)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身份證。
商業住房貸款、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部分還款或結清的,還需提供提前部分還款證明或結清證明,應當在提前結清之日起一年內辦理。
償還住房貸款的,提取時間間隔需滿12個月。
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在貸款地中心申請辦理。
(十一)老舊小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提供身份證、加裝電梯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加裝電梯協議、加裝電梯分攤費用支付憑證,以費用支付憑證日期為起始日一年內辦理。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網點辦理須提供繼承人身份證、公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四選一),網廳辦理須提供繼承人身份證、遺產繼承擔保書。
(十三)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要件齊全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辦結。經審核不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第四章 提取額度
第十三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的,提取額度按下列要求執行:
(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提取額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總價款,依據增值稅或契稅計稅金額計算。
(二)購買回遷房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擴大面積的費用,依據契稅計稅金額計算。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額不得超過材料及施工費用合計。
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的,提取額度按下列要求執行:
(一)償還住房貸款的:不得超過階段累計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總額。
(二)提前結清住房貸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提前結清部分本息金額。
第十五條 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第(二)(三)(四)(五)(九)項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同時注銷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六條 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第(六)項規定,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后,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繳存職工家庭提取限額為1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