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啦!
為保障低收入職工基本生活水平,結合貴州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9月18日,《關于調整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正式發布。同時,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同意,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貴州省2019年度工資指導線正式發布。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
通知內容
為貫徹落實原勞動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 21 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14 號)精神,保障低收入職工基本生活水平,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決定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如下調整。
一、調整后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為: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區:每月 1790 元;
二類區:每月 1670 元;
三類區:每月 1570 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區:每小時 18.6 元;
二類區:每小時 17.5 元;
三類區:每小時 16.5 元。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含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含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省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四、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于2019年1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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