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
關于公布全市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我市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根據《陜西省人力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陜人社發【2019】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對我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臨渭區(含高新區)、華陰市、大荔縣、潼關縣執行二類區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 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
二、渭南市華州區、 澄城縣、富平縣、白水縣、蒲城縣、合陽縣執行三類區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 元/小時。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9年5月1日起執行。
四、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工會組織,要按照《陜西省最低工資規定》,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切實維護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