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西寧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全省統一1500元/月人,調整為1700元/月人;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暫不調整,繼續按15.2元/小時人執行。此次是我省第10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在原有的基礎上統一平均增加200元,增幅為13.3%。
二、最低工資標準
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
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在西寧市這個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按照1700元的標準來確定的,如果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比較好,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外來人員打工了。
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部令2003年第21號)和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海省最低工資規定〉的通知》(青政〔1995〕29號)規定,結合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職工平均工資、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等變動情況,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標準
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500元/月人,調整為1700元/月人;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仍為15.2元/時人,暫時不作調整。
二、適用范圍
此次調整適用于青海省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
三、執行時間
此次調整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2017年6月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的《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青政〔2017〕41號)同時廢止。
四、工作要求
最低工資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勞動保障制度,對規范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體現社會公平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各級政府、各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全面落實相關政策,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