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廳下發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同時公布了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最新消息!
從2019年11月1日起
咱們遼寧最低工資標準將上調啦!
全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
1810元、1610元、1480元、1300元四檔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
18.3元、16.3元、15元、13.2元四檔
通知要求
各市政府要根據《遼寧省最低工資規定》
和調整后的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全省月最低工資一檔標準為1810元
近日,省人社廳下發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下發了《關于公布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公布了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引導企業在生產發展、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
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檔標準為1810元
二檔標準為1610元
三檔標準為1480元
四檔標準為1300元
全省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檔標準為18.3元
二檔標準為16.3元
三檔標準為15元
四檔標準為13.2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9年11月1日起執行。
通知要求,各市政府要根據《遼寧省最低工資規定》和調整后的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公告
經省政府批準,全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本溪市區(含平山區、明山區、溪湖區、南芬區)由1420元調整為1610元;
(二)本溪縣、桓仁縣由1300元調整為148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本溪市區(含平山區、明山區、溪湖區、南芬區)由14元調整為16.3元;
(二)本溪縣、桓仁縣由11.8元調整為15元。
此標準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用人單位。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