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最低工資標準又上調啦!
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下發了關于調整營口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調整后
西市區、站前區、老邊區
大石橋市、鲅魚圈區、蓋州市
月最低工資從1420元調整到1610元
每月上調了190元
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將從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
月最低工資標準
西市區、站前區、老邊區大石橋市、鲅魚圈區、蓋州市由1420元調整為161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西市區、站前區、老邊區大石橋市、鲅魚圈區、蓋州市由14元調整為16.3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
實施時間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
關于最低工資標準
你了解嗎?
最低工資是實發工資嗎?
加班工資和津貼應該算進去嗎?
快接著看下去吧
所謂“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節育手術假等期間,以及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最低工資指的是實發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最低工資標準是政府強制性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的一個最低限額,各地必須嚴格執行。如果工資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溫馨提示
如果你發現自己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向“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熱線或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