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社廳下發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本網獲悉,從2019年11月1日起,遼寧最低工資標準將上調。
《通知》指出,全省最低月工資調整為一檔標準為1810元,二檔標準為1610元,三檔標準為1480元,四檔標準為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一檔標準為18.3元,二檔標準為16.3元,三檔標準為15元,四檔標準為13.2元。
《通知》要求,各市政府要根據《遼寧省最低工資規定》和調整后的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對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為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引導企業在生產發展、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根據遼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國家收入分配政策,確定2019年全省企業工資指導線,遼寧省人社廳下發了《關于公布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適用于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如下: 2019年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2%;2019年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8%;2019年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下線為4%。
《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調控,指導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建立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遼寧各地要根據通知,制定實施意見,報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朝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各園(景)區管委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1號令)、《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遼人社〔2019〕235號)和《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各市(縣、區)最低工資標準的函》(遼人社函〔2019〕208號)要求,經省政府批準,我市決定對全市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就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300元調整為每月1480元。
二、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 11.8元調整為15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