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政府獲悉,《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發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的有關規定,省政府決定從2017年10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A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為1680元;第二檔:齊齊哈爾、牡丹江(含綏芬河市)、佳木斯(含撫遠市)、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及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為1450元;第三檔:伊春、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哈爾濱市雙城區、各縣(市)為1270元。
B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為16元;第二檔:齊齊哈爾、牡丹江(含綏芬河市)、佳木斯(含撫遠市)、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及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為13元;第三檔:伊春、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哈爾濱市雙城區、各縣(市)為12元。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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