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社局、各相關部門、直屬機構: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皖政辦〔2018〕45號)的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現將調整后的蕪湖市最低工資標準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市區1380元,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1280元,無為縣118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市區16元,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15元,無為縣14元。
各縣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對企業所有用工人員,特別是對在職農民工相對集中的行業、企業要開展重點檢查和督查活動,確保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落實到位,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附件
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表
檔次 | 標 準 | 執 行 地 區 | |
月最低 工資標準 (元/月) | 非全日制 小時最低 工資標準 (元/小時) | ||
一 | 1550 | 18 | 合肥市區,銅陵市區 |
二 | 1380 | 16 | 淮北市區,蚌埠市區,淮南市區,滁州市區,六安市區,馬鞍山市區,蕪湖市區,宣城市區,廣德縣,鳳臺縣、壽縣、毛集實驗區,樅陽縣 |
三 | 1280 | 15 | 亳州市區,宿州市區,阜陽市區,池州市區、九華山風景區,安慶市區,黃山市屯溪區、黃山風景區,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巢湖市,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天長市、明光市、全椒縣、來安縣、鳳陽縣、定遠縣,霍邱縣、金寨縣、霍山縣、舒城縣、葉集區,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郎溪縣、寧國市、涇縣、績溪縣、旌德縣 |
四 | 1180 | 14 | 濉溪縣,蒙城縣、渦陽縣、利辛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潁上縣、界首市、臨泉縣、阜南縣、太和縣,含山縣、和縣、當涂縣,無為縣,青陽縣、石臺縣、東至縣,桐城市、懷寧縣、潛山市、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岳西縣,黃山市徽州區、黃山區、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 |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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