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1日起,馬鞍山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同步上調。
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調至每月1380 元
含山縣、和縣、當涂縣調至每月11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市區調至每小時16元,含山縣、和縣、當涂縣調至每小時14元。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1994年我省第一次制定最低工資標準以來,今年已經是第13次上調。馬鞍山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時間是2015年11月,執行期間馬鞍山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350元,含山縣、和縣、當涂縣為每月1150元。
“雖然看起來這次調整之后最低月工資只增長了30元,但‘含金量’大有不同。”據市人社局調解仲裁室(勞動關系科)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中剔除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增加了最低工資標準的“含金量”,而在此之前依照原勞動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各檔均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在扣除個人社保部分后,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那么,加班費、獎金這些收入是否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伙食、交通、通訊、培訓、住房補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一次性獎勵;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均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勞動者在國家和省規定的年休假、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內休假,以及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同樣享受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待遇。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從今年11月1日開始執行。
如果單位不按此標準執行,
勞動者可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投訴電話:
0555-2366925
或者市長公開熱線
0555-12345
附件
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表
檔次 | 標 準 | 執 行 地 區 | |
月最低 工資標準 (元/月) | 非全日制 小時最低 工資標準 (元/小時) | ||
一 | 1550 | 18 | 合肥市區,銅陵市區 |
二 | 1380 | 16 | 淮北市區,蚌埠市區,淮南市區,滁州市區,六安市區,馬鞍山市區,蕪湖市區,宣城市區,廣德縣,鳳臺縣、壽縣、毛集實驗區,樅陽縣 |
三 | 1280 | 15 | 亳州市區,宿州市區,阜陽市區,池州市區、九華山風景區,安慶市區,黃山市屯溪區、黃山風景區,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巢湖市,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天長市、明光市、全椒縣、來安縣、鳳陽縣、定遠縣,霍邱縣、金寨縣、霍山縣、舒城縣、葉集區,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郎溪縣、寧國市、涇縣、績溪縣、旌德縣 |
四 | 1180 | 14 | 濉溪縣,蒙城縣、渦陽縣、利辛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潁上縣、界首市、臨泉縣、阜南縣、太和縣,含山縣、和縣、當涂縣,無為縣,青陽縣、石臺縣、東至縣,桐城市、懷寧縣、潛山市、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岳西縣,黃山市徽州區、黃山區、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 |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