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咸安區、嘉魚縣、赤壁市最低工資標準調為1380元/月,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最低工資標準調為1250元/月。
咸寧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日前,省人民政府發出通知,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的要求,從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我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也隨之進行調整。
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最低工資標準由省人民政府進行調整,每兩年調整一次。目前我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檔,咸安區、嘉魚縣、赤壁市為一個檔次,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為一個檔次。
2015年9月1日調整之后,我市咸安區、嘉魚縣、赤壁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225元/月,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
此次調整后,咸安區、嘉魚縣、赤壁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380元/月,上調了12.7%,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標準為14.5元;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250元/月,上調了13.6%,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標準為13元。
附件:湖北省分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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