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報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調整為:北湖區、蘇仙區1380元,桂陽縣、宜章縣、永興縣、嘉禾縣、臨武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資興市為1220元;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調整為:北湖區、蘇仙區13.5元,桂陽縣、宜章縣、永興縣、嘉禾縣、臨武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資興市為12.5元。適用時間從2019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
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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