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市各開發區、潮州新區管委會: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8]187號)精神,現就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通知如下:
一、全市企業職工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統一調整為1410元,非全日制職工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統一調整為14元。
二、調整后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三、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做好宣傳工作,使企業和廣大職工充分了解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查監督,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切實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潮州市人民政府
附件: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表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工資標準編輯
一類標準
適用地區:廣州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
適用地區:深圳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
二類標準
適用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小時
三類標準
適用地區:汕頭、惠州、江門、肇慶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3元/小時
四類標準
適用地區: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1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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