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桂政發[2020]1號)規定,我市市本級(含三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450元調整到1580元,每小時工資由14元調整到15.3元;桂平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300元調整到1430元,每小時工資由12.5元調整到14元;平南縣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300元調整到1430元,每小時工資由12.5元調整到14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0年3月1日起執行。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及時做好宣傳和監督檢查,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地區
類別 | 最低工資標準(元) | 適用地區 | |
月 | 小時 | ||
一類 | 1810 | 17.5 | 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欽州等市的市區,以及東興市 |
二類 | 1580 | 15.3 | 貴港、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崇左等市的市區 |
三類 | 1430 | 14 | 各縣、自治縣、縣級市(東興市除外) |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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