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德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按照省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發〔2018〕1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并經市政府八屆三十五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決定對全市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二、調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每小時17.4元。
上述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有執行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義務,勞動者(包括進城務工人員)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應獲得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德陽市人民政府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