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編收集了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由1620元調整為1810 元。
(二)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520元調整為171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由16元調整為18.3元。
(二)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5元調整為17.3元。
《關于調整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區、市、縣、先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人事)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遼人社 [2019] 74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并報省政府批準,大連市決定從2019年11月1日起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由1620元調整為1810 元。
(二)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520元調整為171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由16元調整為18.3元。
(二)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5元調整為17.3元。
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后,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時,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為了避免出現由于支付工資不當,給勞動者帶來損失,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工資時,應當按照工資支付規定,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個人的工資清單,列明所支付的工資項目,使勞動者知道自己所領取的工資報酬哪些是基本工資,哪些是獎金、補貼,哪些是加班加點工資,防止出現只向勞動者提供工資數額,而隱藏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問題發生。